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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年以来,民一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件,审结件,收、结案数逐年攀升,其中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案件为件。年12月,民一庭审理的《庄某某等人诉居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按——成功调处“外嫁女”权益纠纷》经典案例入选《福建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汇编》。
民一庭内设有专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反家庭暴力合议庭”、“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维护职工权益合议庭”、“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合议庭”等,为充分发挥好各类合议庭作用,民一庭以“司法服务零距离”目标,广泛开展司法服务进军营、学校、社区、企业、老人会等主题活动,年以来共开展法律讲座32场次,法律咨询52场次,发放或赠送各种司法服务宣传资料1万多份、司法服务受众人员达3万多人次,充分实现司法服务全覆盖、零距离。
近年来,民一庭不断涌现一批优秀业务骨干,特别是女性工作人员越来越成为文明岗的中坚力量和示范形象。自年以来,个人因突出表现被各级表彰共计23人次;年被泉州市人大党委会及泉州市妇联共同授予“泉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年3月被福建省妇女联合会授予“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年8月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嘉奖”。
此外,民一庭高度重视文明岗争创工作,着眼于科学、规范、有序,通过细化修改制定15项涵盖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服务、权益保护、职能延伸、社会关爱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积极促进文明岗走上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晋江经济报男子网店销售假冒品牌服装
“刷信誉”虚假交易给自己“挖坑”获刑
本报记者_胡志法通讯员_尤燕玲
本报讯男子邓某在网店经营假冒品牌服装,他辩称销售金额中包括“刷信誉”的虚假交易,希望获得从宽处理。晋江市法院审理认为,网店“刷信誉”情况未能查证属实,其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案情回放:
销售假冒品牌服装犯法
年8月以来,邓某在晋江市永和镇的租房里,通过其经营的淘宝网店“某休闲服饰店铺”销售假冒“阿迪达斯”注册商标运动裤,销售金额达30.3万元。
年11月4日,公安机关在上述地点查获假冒“阿迪达斯”注册商标运动裤件(货值金额1.4万元)。邓某的辩护人认为,邓某经营淘宝网店存在“刷信誉”情况,且购买者都是知假买假,对邓某应从宽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邓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为30.3万元、1.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而邓某辩护人所提出的淘宝网店销售金额存在“刷信誉”情况,因未能查证属实,法院不予采纳。
法官点评:
“刷单”成了自我“挖坑”
电子商务行业尤其是淘宝网店,十分注重网店信誉评分。许多网店主为了高信誉会通过线下熟人、朋友与线上网店的虚假交易方式提高信誉,也就是所谓“刷单”“刷信誉”。
但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尤其是此类侵权案件的定罪、量刑,销售金额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考量标准,被告人的销售金额往往直观体现在账面上,很难区分到底是真实交易还是虚假交易。
因此,被告人的抗辩理由也就因缺乏有力证据而不被采纳。此案中,网店主的“刷单”真的成了自我“挖坑”。信誉评分是商家“诚信度”直观体现,其中自然包括信誉的取得方式也应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切不可贪一时之利而自取其祸。
(晋江市法院吴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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