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年秋季招生公
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为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根据晋政文〔〕67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年秋季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根据划定的招生片区,组织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起始年段实行“零起点”招生、“零起点”教学。
(二)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班:3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条件及招生办法:
(一)服务片区内对象及招生办法
1、片区范围及对象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房产、户籍同属片区并实际入住;实际入住是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入学对象与祖父(母)(含外祖父、外祖母,下同)同户且落户片区的,视为片区户口。
(2)我园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款之一:
①第一、第二园区:竹园、竹晖园区(竹园小区内及竹晖路2号)
A.竹园小区业主子女。
B.市区湖光路以北、世纪大道以西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
②第三园区:桂山园区(桂山公园旁)
A.君悦湾购房户子女。
B.市区世纪大道以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
C.梅岭街道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镇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
③第四园区:中奥园区(中奥名雅居内)
A.中奥名雅居购房户子女。
B.市区世纪大道以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
C.梅岭街道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镇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
备注:若第四园区工程末能如期完工,第四园区服务区内小班的适龄儿童,将延迟开学,待第四园区完工后通知开学。
2、提供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按顺序整理,无需装订)
①父(母)工作单位在服务片区内:
1.《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年秋新生入园登记表》(自行到本园网站打印或手填完整、一式两份);
2.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全册复印盖章确认);
3.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籍证明、直系关系证明;
4.《幼儿入园体检表》原件(市妇幼保健院体检,体检后取表须加盖院方体检合格章,包含所有体检报告单);
5.《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一份)(由幼儿预防接种单位开具);
②父(母)工作单位不在服务片区内,住宅在服务片区内:
1.《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年秋新生入园登记表》(同上要求);
2.父(母)名下的住宅60㎡及以上《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需入园当年3月1日前交房实际入住,下同)、提供同名该宅水电消费历史清单(全册复印盖章确认);必须接受幼儿园入户实地勘察交房、装修、配备生活设施等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3.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籍证明、直系关系证明(同上要求);
4.《幼儿入园体检表》(同上要求);
5.《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同上要求)。
③父(母)工作单位不在服务片区内,户口在服务片区内:
1.《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年秋新生入园登记表》(同上要求);
2.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同上要求);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同户的《户口簿》;
4.《体检表》(同上要求);
5.《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同上要求);
④祖父(母)(含外祖父、外祖母)与孙辈户籍同户:
在提供祖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祖父(母)身份的同时,可参照①②③类型提供相应的材料申请入园。
特别说明:
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必须同时具备并提供:企业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父(母)《行政介绍信》、《工资、职务变动情况表》(或体现工资、职务变动情况的信息登记表)、落户在企业的《户口簿》、与现工作单位(含母公司)相符的《劳动合同书》、社保证明,同时具备上述条件。
(二)政策照顾对象及招生办法(第一、二园区、第三园区及第四园区一致)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1)市区湖光路以北、世纪大道以西的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2)提供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并按顺序整理,无需装订)
A.《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年秋新生入园登记表》(同上要求);
B.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
C.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
D.亲子关系有效证明;
E.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盖章);
F.《幼儿入园体检表》(同上要求);
G.《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同上要求);
2.优秀人才子女
(1)符合《晋江市优秀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办法》(晋委办〔〕号)、《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优秀人才认定标准》(晋政办〔〕25号)精神,1至3类人才的子女、晋江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子女和根据《晋江市教育人才“”引育计划》(晋委办发〔〕4号)精神引进的高端、高级、骨干人才子女根据实际工作地、居住地申请入学。
(2)提供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按顺序整理,无需装订)
1.《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年秋新生入园登记表》(同上要求);
2.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3.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直系关系证明(同上要求);
4.《晋江市优秀人才证书》、身份证;
5.《体检表》(同上要求);
6.《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同上要求);
3.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
(1)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晋江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的子女。
(2)提供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按顺序整理,无需装订)
1.《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年秋新生入园登记表》(同上要求);
2.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完税证明、身份证;
3.《劳动合同书》及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4.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直系关系证明(同上要求);
5.《幼儿入园体检表》(同上要求);
6.《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同上要求);;
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
(1)根据《晋江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修订)》(晋委办〔〕号)和《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实施方案》(晋教综〔〕2号)精神,“积分优待对象”子女要求选择入园优待政策的前名的子女。
(2)提供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按顺序整理,无需装订)
1.《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年秋新生入园登记表》(同上要求);
2.《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身份证;
3.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
4.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直系关系证明(同上要求);
5.《幼儿入园体检表》(同上要求);
6.《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同上要求);
(三)剩余学位的“扩招对象”及招生办法。
1.在完成片区和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我园将通过抽签形式把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列为“扩招对象”:
(1).实际居住在幼儿园服务区内,拥有片区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
(2).父母户籍在幼儿园服务片区内,子女属港澳台侨籍的适龄儿童。
(3).晋江市荣誉市民子女。
2.提供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并按顺序整理,无需装订)
(1)《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年秋新生入园登记表》(同上要求);
(2)父(母)或祖父母与子女或孙辈在竹园、君悦弯、中奥名雅居同户的《户口簿》;
(3)实际居住在竹园、君悦弯、中奥名雅居社区住宅的房产证(同一住宅六年内只能1位适龄儿童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4)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直系关系证明(同上要求);
(5)《幼儿入园体检表》(同上要求);
(6)《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同上要求);
(7)提供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原件材料,必须接受幼儿园入户实地勘察交房、装修、配备生活设施等。
三、未按时报名儿童入学的处理
1.我园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和政策照顾对象因故不能如期报名者,应提前3天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经学园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超过申请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园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我园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2.扩招对象逾期没有到园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到我园就读的权利。
四、报名时间地点:
1.登记验证:7月5日-7月6日(星期四、星期五)(提交各种材料)
2.公示时间:7月8日(星期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学园网站)
3.报名时间:7月12日-7月13日(星期四、星期五)(正式报名缴费)
4.公布结果:7月25日(公布招生结果——学园网站)
5.报名地点:
(1)缴交材料资格审查地点: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桂山园区(桂山公园旁)
(2)报名缴费地点: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竹晖园区(竹晖路2号)
6.咨询、(正常上班时间接待)
五、其他:
1、各类证件的有效时间截止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
2、幼儿入园体检时间为6月5日——7月5日有效。
3、登记(报名)时请提供原件及相应的A4纸复印件(一份),材料不齐全,不予办理报名;复印件由学园存档验证不再退还。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必备材料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规定时间,不予办理报名。
5、提供假证件者及未实际入住者,不予办理或日后退学。
6、幼儿入园所应缴纳的各项费用,请家长向幼儿园索取有效票据,并汇入幼儿园有效账户,并于当天缴还银行缴款回执单。
7、本《公告》仅适用于年秋季招生工作,由学园负责解释。
附件:《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年秋新生入园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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