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又一地即将拍卖周边有季延分校市直
9月底!
高铁新区又有新动作,
位于新塘街道湖格社区的
晋江P—57号地块
将于年9月29日16时拍卖!
土地面积:平方米
起叫价:万元
该用地采取“限房价,
竞地价”竞拍方式出让。
建成后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由晋江高铁新城公司代购住宅约平方米,二类店面约平方米,合计代购建筑面积平方米,代购的住宅及店面单价为元/平方米(含税费),代购预算房款为.5万元。
剩余毛坯商品住宅(不含代购部分)
最高销售均价为元/平方米。
快看!就是粉色小箭号那儿
晋江P—57号地块位于高铁新区,
该区是晋江重点开发区域
“三区一走廊”的又一重点片区。
高铁新区目前正驶入建设的“快车道”。
福厦高铁客专晋江段建设取得新突破,
泉州湾跨海大桥标尾段
渡线连续梁工程顺利完工。
该片区及附近拥有许多
优质教育资源!
中学:季延中学罗山校区、季延中学英墩校区、季延初中校、季延中学、罗山中学。
小学:第六实验小学、第六实验小学山仔校区、第六实验小学梧垵校区、高铁新城实小等。
幼儿园:第六实验幼儿园及各地块配套幼儿园。
交通优势也是非常明显的!
中部快速路、二重环湾快速路、
高速连接线、智造大道、
国际企业大道、东部快速路、
社马路、和平南路
......
连接高铁,四通八达!
价格如何?
6月12日下午,位于高铁新区的P—50号商住地块被福建侨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万竞得,该地块建成后毛坯商品住宅(不含代购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元/平方米。该限价是当时区域内的最高限价。
此次晋江P—57号地块建成后毛坯商品住宅(不含代购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元/平方米,成为该区域内的最高限价。
拍卖出让地块具体情况
(一)土地位置:位于新塘街道湖格社区,东至9米湖格西路,西至42米国际企业大道,南至规划绿地和16米洋湖南路,北至16米规划路。
(二)土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用地面积平方米,分摊道路面积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四)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五)地块教育配套按照《晋江市教育局关于晋江市P—57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意见的复函》(晋教函〔〕7号)执行。
(六)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按照《晋江市民政局关于晋江市P—57号地块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函》执行。
(七)起叫价:万元。
(八)增价幅度:50万元的整数倍。
拍卖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年9月28日17时。
(二)报名地点:市自然资源局三楼利用管理科。
(三)拍卖时间:年9月29日16时。
(四)拍卖地点: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室(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号金融广场)。
晋江P—57号地块
不仅地处高铁新区位置佳,
自身也配套有幼儿园。
配套有不少于9个班的幼儿园
该地块应在洋湖路北侧地块建设一所用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幼儿园,幼儿园相关要求详见第七条第(二)款。
幼儿园建设用地范围内应建设一所规模不少于9班的幼儿园,配套幼儿园应有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不得建设与幼儿园无关的其他建筑。建设标准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和《晋江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配备完整的满足幼儿园使用的设施设备(可移动教学办公设备除外)。
配套幼儿园应与住宅小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同步验收,建成后应无偿移交当地政府举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适龄儿童普惠入园。移交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进行综合验收。
分期开发的住宅小区项目,配建幼儿园应当与住宅小区首期项目同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进行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地块售出建成后
会长什么样子呢?
其实早有规划!
建筑风貌将以现代风格为主,
闽南元素为辅,采用暖色系的砖瓦
与玻璃、金属等现代新型建材,
屋顶色彩采用红色坡屋顶,
与白色、浅灰、浅黄平屋顶相结合。
建筑特色
建筑风貌:以体现高铁新区特色,兼顾传统风貌为原则。以现代风格为主,闽南元素为辅,形成具有地域文脉传承的特色街区。
建筑色彩(见附图4):采用暖色系的砖瓦与玻璃、金属等现代新型建材的完美结合。屋顶色彩(建筑第五立面)居住建筑采用红色坡屋顶,白色、浅灰、浅黄平屋顶相结合。
建筑材质(见附图5):外檐材料应选用安全、美观、环保、延年等高品质的建筑材料,并支持和鼓励新型绿色环保材料的应用。不应选用可能排放有害物质或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建筑材料。宜选用涂料、轻质装饰材料,低层可选用涂料或石材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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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P—57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委托厦门市合兴宝拍卖行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晋江市P—5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
(一)土地位置:位于新塘街道湖格社区,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土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用地面积平方米,分摊道路面积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四)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1.8,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晋江市P—57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64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六)地块教育配套按照《晋江市教育局关于晋江市P—57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意见的复函》(晋教函〔〕7号)执行。
(七)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按照《晋江市民政局关于晋江市P—57号地块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函》执行。
(八)起叫价:万元。
(九)增价幅度:50万元的整数倍。
(十)其他相关要求:
(1)交地方式为市自然资源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该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竞拍方式出让,建成后毛坯商品住宅(不含代购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元/平方米。
(3)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晋江市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和《晋江市P—57号地块商品房代购协议》的变更协议。
(4)该用地的动工期限、开发建设期限、需代购的建筑物面积、位置、代购价格及其他事宜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晋江市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晋江市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拟定的《晋江市P—57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70号)和《晋江市P—57号地块商品房代购协议》的范本条款执行。《晋江市P—57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70号)和届时由竞得人与晋江市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晋江市P—57号地块商品房代购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市自然资源局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6)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25号)要求,该用地内商品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时,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商品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以上。
(7)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调控的实施意见》(泉政文〔〕号)的规定,对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在单体装配式建筑完成基础工程到标高±0.的标准,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地块出让溢价率超过%的,项目(包含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
(8)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年)的通知》(泉政文〔〕87号)要求,该用地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明竞买保证金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等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地块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如竞得该地块,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
(四)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为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28日17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拍卖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年9月28日17时。
(二)报名地点:市自然资源局三楼利用管理科。
(三)拍卖时间:年9月29日16时。
(四)拍卖地点: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室(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号金融广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9月11日8时至年9月28日17时到我局三楼利用管理科或厦门市合兴宝拍卖行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报名和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年9月28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厦门市合兴宝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用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须征得我局同意后,以支付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二)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9月28日17时,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厦门市合兴宝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或厦门市合兴宝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八、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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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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