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晋江取消限购

///重磅消息///

晋江取消限购!

据最新认筹文件显示

本市户籍(大泉州范围)和非本市户籍

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即可参与购房认筹

(经核实,认筹仅需上传身份证材料)

此前的限购政策未在最新认筹公告中出现

·非本市户籍家庭(泉州市以外)自年4月17日后已新购住房的不再具有认筹购房资格;

·非本市户新家庭(泉州市以外)应提供相应的具备购房资格凭证:提供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医社保、个人所得税等其中1项证明信息;境外人士、港澳人士提供工作、学习、居住满一年证明;台胞提供在泉居住证(无需满一年);现役军人提供驻地在泉州证明;持与泉州市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务合同(创业人员提供在我市注册的营业执照)。

最新认筹文件

认筹方案(节选)

二、刚需认筹购房家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认筹人户籍所在地为晋江市,且户籍迁入需满6个月;2、认筹人的购房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晋江市名下无住房;3、离婚或房屋转让未满6个月的,按离婚前或转让前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

对已在晋江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可享受晋江市属地居民同等购房政策。其中,在晋江市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在全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参与晋江市刚需摇号购房。

三、认筹人应对家庭信息(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如实申报,刚需客户需自行下载并签署《晋江刚需客户承诺书》,同时作为附件上传认筹选房系统。对申报的信息及上传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相关部门核实到不实申报者将取消认筹资格和购房资格,并半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晋江区域其他新批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的摇号认筹申请。

四、本项目认筹全程通过认筹选房系统报名方式进行,毋须再到线下办理资料审核,报名截止时间一到不再接受报名。

认筹规划(节选)

五、认筹规则:

(一)认筹人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为单位申请认筹,参与摇号,每个家庭只能有1个认筹名额(未成年子女可选择是否参与购房)。

(二)已通过摇号选房成功的家庭,自选房确认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再次参与其他商品住房项目的摇号认筹申请。

(三)本市户籍(大泉州范围)和非本市户籍: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四)本市刚需家庭需提供《晋江刚需客户承诺书》;

(五)认筹为实名制,认筹人应对家庭信息(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如实申报,对申报的信息及上传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不实申报者将取消认筹资格和购房资格。认筹客户中签选房后不得更名,包含直系亲属关系也不得更名。(夫妻可增减名)

(六)认筹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认筹家庭。须于认筹期间一次性缴交到银行认筹客户名下的储蓄卡账户(不得使用信用卡付款、不收取现金、一组认筹客户仅限使用一张储蓄卡),由银行冻结。认筹金不得缴入开发企业账户。

六、认筹流程

(一)认筹客户按照以下认筹流程图,办理认筹手续:

(二)认筹客户按上述流程办理,原在其它项目已认筹过系统保有审核过的家庭信息,不需要再进行注册和上传证件图片,若家庭信息需要修改的可以重新编辑后(包括证件图片)再提交。

(三)认筹人请严格谨慎选择对应“刚需”和“非刚需”通道进行认筹,误选通道而造成不具备资格的,后果自负。

(七)认筹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认筹家庭。须于认筹期间一次性缴交到银行认筹客户名下的储蓄卡账户(不得使用信用卡付款、不收取现金、组认筹客户仅限使用一张储蓄卡),由银行冻结。认筹金不得缴入开发企业账户。认筹金人民币20万元在摇号结束的当日自动解冻退还。选到房的客户于选房当日缴交购房定金20万元至开发企业监管账户后,买卖双方签订《泉州市商品房认购书》。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已交定金直接转为购房款。当定金金额超过按购房贷款政策的最低付款比例,若当事人提出退还超过的金额要求时,开发企业应当无条件退还。

(八)刚需认筹编号为A1-A排序,非刚需认筹编号为B1-B排序。

(九)认筹活动结束隔天上午(节假日顺延),开发商将认筹客户名单同时报备至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

(十)如购房意向人认筹所提供的证明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上传资料不齐全或重复认筹等违规情况,开发商有权取消其认筹和购房资格。

(十一)认筹人应在认筹前充分应了解项目的楼盘情况(包含项目及其周边的不利因素等),并详细阅读本项目的认筹须知,违反认筹须知条款将按认策须知条款约定处理。

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的认筹活动,并承诺符合以下刚需购房条件:

一、晋江本地户口

1、本人户籍所在地为晋江市,且户籍迁入已满6个月;

2、本人的购房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晋江市名下无住房;

3、离婚或房屋转让未满6个月的,按离婚前或转让前家庭名下住宅套数计算。

二、台湾同胞在晋江市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在全市范围内无住房。

以上承诺事项属实,若有不实,本次认筹资格作废,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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