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江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拟发放情
关于晋江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拟发放情况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4号)要求,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的,可根据规定按每人不超过一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元/月)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审核,泉州市康电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补助条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晋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或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反映。
公示时间:年1月13日—1月19日(5个工作日)
-(晋江市纪委监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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