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江市企业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
关于晋江市企业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拟发放对象的公示(第六批)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审核程序的通知》(泉人社文〔〕号)要求,对符合普惠性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返还金额低于元(含),以向社会公告形式告知申请人,视同提出申请,并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银行账号,直接将稳岗返还资金发放至企业账户。经核查,初步确认晋江欣达广告有限公司等家企业为年度泉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第六批普惠性稳岗返还)拟发放对象。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晋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基金监督科或就业科反映。
公示时间:年12月11日—12月17日(五个工作日)
-(晋江市纪委监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基金监督科)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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