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深沪中心小学2017年新一年招生方
一、招生原则
1、根据《晋江市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和《深沪镇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中关于“划片招生”以及“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的招生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接受学校服务区内(指璧山、后山、南春、东安和镇直各单位)的适龄儿童入学;
2、在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镇直机关子女、晋江市规定的优秀人才子女等对象全部入学的基础上,扩招父亲为本服务区户口但子女出生于港、澳、台、菲等地的对象,以及在学校服务片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3、因受到学校场所限制,只招收五个教学班,按分类先后顺序依次招收,严格控制班生规模(最大班生规模50人),共计人。没有学位时,则由深沪教委办统筹协调,按“就近入学”原则引导到其他小学入学。
二、招生对象
1、一年级招收6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坚决杜绝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2、具体类别优先顺序
第一类:父母及孩子户口都在我校服务区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父母在深沪镇镇直各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以及属于政策规定的照顾对象和扩招对象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父亲户口在我校服务区的港、澳、台、菲籍等适龄儿童;
第四类:父母在我校服务区正规企业务工的非本服务区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
另:根据市镇文件,晋江籍学龄儿童如果相关证件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必须提供祖、父、孙三代户籍同户证件(户口本或派出所证明)。驻晋部队军人子女、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规模企业高管(特指在晋江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积分优待对象子女、晋江市荣誉市民、拆迁户子女等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各类适龄儿童报名需交材料附后]
四、入学证件办理时间以及相关取证制度
《户口簿》、《劳动合同书》等入学时应提供的证件需至少提前半年办妥,证件办理时间截止当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即年秋季报名时,证件日期截止至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办小学可不予招收入学:
①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书》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的。
②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
③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④不足龄、虚报年龄入学的。
⑤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电子学籍信息。
⑥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
五、政策预告
自年起,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均不在晋江务工和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可引导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居住和务工地就学。
六、一年级报名时间及招生程序(按照晋江教育局年招生文件)
1、登记时间:7月5-6日,第一至三类适龄儿童报名,第四类适龄儿童预报名;
2、资格审核结果公示:7月15日,公布预报名审核结果,第四类适龄儿童如超出剩余学位,则另行通知;
3、公布招生结果:7月25日。
4、招生结果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8月25日前,招生结果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时提供新生花名册及各类证件复印件。
七、工作管理
本校的招生工作,按市、镇有关规定,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并有专人负责配合做好招生入学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招生和学籍管理制度,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确保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1、领导小组:
组长:吴秋品
副组长:陈昌英
组员:陈省奎侯长青王世亮施佳音许丽容陈和平陈胜义洪超艺
陈著贤张国山陈志生吴荣亮陈俊默苏丽婷施玉霞施碧蓉
2、联系
报名证件提供:
1.父母及孩子户口都在我校服务区的适龄儿童(即“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
u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幼儿园毕业证书、卫生院防疫证明
2.父母在深沪镇镇直各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的子女,以及属于政策规定的照顾对象适龄儿童;
(1)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上级驻晋单位,下同)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入学。
u《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幼儿园毕业证书、卫生院防疫证明
(2)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2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63号)精神,凭《军衔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证明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直接申请入学。
2优秀人才子女入学:符合《晋江市优秀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办法》(晋委办〔〕号)精神,1至3类人才子女,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户口簿》及《晋江市优秀人才证书》直接申请入学。
2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晋江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完税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直接申请入学。
2“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根据《晋江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修订)》(晋委办〔〕号)和《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实施方案》(晋教综〔〕2号)精神,“积分优待对象”子女要求选择小学入学优待政策的前名(幼儿园前名),可在落户镇(街道)任何一所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申请入学(每所小学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入学对象不超过10人);因名额限制未能在申请小学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小学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根据“名次优先”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到申请小学或落户地片区小学入学。安排结果须在学校辖区内公示。
3.父亲户口在我校服务区的港、澳、台、菲籍适龄儿童;
u父亲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孩子护照、幼儿园毕业证书、卫生院防疫证明
4.父母在我校服务区正规企业务工的非本服务区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
u社保证明(晋江市社保局开具)、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有镇劳务站盖章)、父母双方身份证、幼儿园毕业证书、卫生院防疫证明、就近入学审批表(网站下载)
附件4
晋江市小学(幼儿园)就近入学
(扩招对象)申请表
No.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入学对象户籍所在地
区(县、市)镇(街道)村(社区)
居住地详细地址
幼儿健康状况
家
长
称谓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申请
理由
家长(签章)
证件
名称
及编号
企业(社区)盖章
就读
学校
审批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镇教
委办
审批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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