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灵石县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
根据年2月28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晋中市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信息的通知》,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冬季采暖等因素影响,我县年3月1日—6日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根据《灵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在全县域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二级)响应(年2月28日24:00—3月6日24:00)。
来源:灵石县人民政府
编辑:张瑞芳
责编:郭晋
主编:王利琴
审核:王劲黄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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