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西园街道官前小学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政办〔〕67号)精神、《西园街道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官前小学实际,制定了官前小学(幼儿园)年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根据划定的招生片区,组织片区内(官前社区)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招生原则
1.“有效证件”: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父(母)《劳动合同书》和《居住证》、《户口簿》在务工地学校申请入学;户籍人口凭《户口簿》;镇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凭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户口簿》申请入学。
2.“分类招生”:按“片区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扩招对象、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
3.“电脑派位(抽签)”:因教育资源限制等原因,入学对象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的,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入学对象通过“电脑派位(抽签)”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
4.“统筹调剂”:因教育资源限制等原因,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务工地片区学校有困难的,由街道教育办调剂到其他定点学校就读。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开设小小班。
三、招生时间
(一)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5月10日前,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月5日-6日,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7月15日,公布适龄入学儿童资格审核结果;若学额超出招生计划,进行电脑派位(抽签),并公示电脑派位(抽签)时间、地点、办法。
7月25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学额已满的,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学额未满的,可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
7月30日,不再接受入学申请。
9月1日前:招生结果送街道教育办审核,审核时提供新生花名册及各类证件复印件。
(二)未按时报名儿童入学的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于学校(幼儿园)招生时间前向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经学校(幼儿园)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超过申请期要求报名者,引导到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小学(幼儿园)均不提前招生。
四、入学证件办理时间
小学幼儿园招生,《户口簿》、《房产证》、《劳动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等入学时需提供证件的办理时间截止当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
五、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计划招生数:一个班50人;
2.小学实行按服务片区(官前社区)“分类招生”的办法招生。
3.小学不招收“无证生”、不及龄学生、无学籍学生。
(二)、幼儿园招生
1.计划招生数:1个班40人;
2.幼儿入园“以社区为主”,片区内(官前社区)符合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就近免试入园。
(三)户籍人口入学
1.官前社区户籍人口入学。官前社区户籍人口凭《户口簿》在学校直接入学;
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含上级驻晋单位,下同)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在提供《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选择在学校申请入学。
(四)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凭《军衔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证明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直接申请入学。
2.优秀人才子女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户口簿》及《晋江市优秀人才证书》直接申请入学。
3.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晋江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凭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完税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直接申请入学。
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根据“名次优先”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到申请小学或落户地片区小学入学。安排结果须在学校辖区内公示。
(五)“扩招对象”入学
1.父(母)户籍在小学片区内,入学对象属外国户籍或国内其他片区户籍(含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户口簿》、出入境证件、体现亲子关系的出生证明或身份证明申请入学。
2.晋江市荣誉市民子女。本部分入学对象凭荣誉证书等证件申请入学。
(六)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我校为“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在完成片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扩招对象”招生任务的基础上,招收在辖区内务工、居住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来晋务工人员在学校片区企业务工,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
2.来晋务工人员在学校片区自主营业,凭《户口簿》、《居住证》、《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申请入学。
3.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实行“先到优先”、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招生。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予招收入学。
(1)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的。
(2)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
(3)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4)不足龄、虚报年龄入学的。
(5)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电子学籍号的。
(6)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
(七)政策预告
(1)年起,《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属晋江不同学校片区的,在提供《劳动合同书》和《居住证》的同时,根据分类招生顺序,以《居住证》所在地为主解决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2)自年起,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均不在晋江务工和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可引导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居住和务工地就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我校成立招生领导组,制定《晋江市西园官前小学年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街道教育办备案。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不招“择校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三)严格控制班额规模。根据市教育局、西园街道教育办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控制班生额。
(四)提高招生服务水平。我校在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咨询(小学)、(幼儿园),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五)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赞助费等。
(六)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学校成立招生监督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自查自纠。主动公开《招生方案》,接受社会监督。监督(西园教育办)
(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招生要求家长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签订责任承诺书。我校将统一组织到相关部门进行核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八)报名7月5日—7月6日:8:30-12:00;14:30-17:00
七、其他
(一)本《方案》由官前小学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发文之日执行,有效期一年。
晋江市西园街道官前小学
年5月7日
本期文稿:官前小学教务处
本期编辑:张延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