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社局召开清理整顿违规参加工伤保险
为规范工伤保险参保行为,维护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降低工伤保险基金风险,晋江市人社局于3月28日上午在晋江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召开清理整顿违规参加工伤保险行为工作会议,就清理整顿、纠正劳务派遣企业及职业中介机构等单位替其他用人单位职工代缴工伤保险费行为等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提出三点贯彻意见
一是马上清理
按照上级清理整顿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对劳动用工关系和参保单位不一致的劳务派遣企业、中介机构代缴工伤保险的开展清理整顿,并按时整改到位。各劳务派遣企业、中介机构马上按要求进行梳理,对用工关系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应在4月20日之前完成减员。
二是规范参保
用工单位通过劳务派遣企业、中介机构代缴工伤保险费的,在减员后应按属地原则自行向社保中心申请参保,并按照规定的费率、基数、人数申报和缴费。对通过劳务派遣企业、中介机构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4月30号前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是定期稽核
晋江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局执法大队、工伤科配合,从5月份开始,对各劳务派遣企业、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进行定期稽核,重点检查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参加工伤、养老保险等情况。对稽查中发现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获取参保资格来规避工伤保险支付条件,存在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行为的,将移送司法部门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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