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实验中学关于交通和防溺水安全致家长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交通事故”和“溺水死亡”是威胁学生生命安全的两大潜在杀手。家校共同做好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教育,是学校和家长永恒的主题、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您的家庭幸福、为了您的孩子健康成长,我们希望各位家长立即行动起来,高度重视对孩子经常性的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现正值疫情期间,学生都在家,请家长要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教育您的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不要靠近河流、沟塘、建筑工地水池等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
一、关于交通安全:
1.作为家长,您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不能闯红灯;过交叉路口需注意过往车辆,牢记靠右边行走;骑车不听耳机,不带人,不骑飞车,更不准骑车时勾肩搭背、互相追逐……您的千叮万嘱,将会让孩子多一份安全意识。
2.作为家长,您要关心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贪图便利,让孩子乘坐报废车、无牌无证等“黑车”、“病车”和超载的车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员严禁驾驶机动车,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严禁骑车上学;如果您的孩子已满十二周岁,骑车上学的,请您经常检查车况(车刹、车铃、车锁等),确保孩子所骑车辆的性能良好,教育孩子路上一定要主动远离大货车、水泥罐车、渣土车等危险车辆……您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孩子平安的重要保证。
3.作为家长,您要做好孩子的榜样:不驾乘超标电动车、改装三轮车等非法车辆;驾车时,能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接送孩子时,您不能为了赶时间超速违章行驶,到学校时自觉有秩序的在远离校门处的人行道或靠边停车,不强行掉头、超快转弯,以免在学校门口造成拥堵;要自觉服从值勤交巡警及学校保卫的指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您的良好举止,将会让孩子终身受益。
4.作为家长,您要承诺不实施5种行为,也就是不将机动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不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超员搭载学生,不非法集中接送学生,不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不系安全带或未戴安全头盔接送学生。
二、关于预防溺水事故: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各位家长,我们还要不厌其烦的提示您:请您和您的家人务必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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