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万元,快申报晋江这份经济发展

为充分发挥政策措施的导向带动效应,加快推动产业经济转型升级,近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年度产业经济发展鼓励扶持政策的通知,并请各相关单位抓紧组织申报。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制造业全链条全流程升级工作意见等11份政策的通知》(晋政文〔〕号)

(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五项措施的通知》(晋政文〔〕80号)

(三)《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促制造业全链条全流程升级加快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扶持政策操作程序的通知》(晋政办明传〔〕77号)

(四)《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服务业提升发展鼓励政策操作程序的通知》(晋政办便函〔〕19号)

(五)《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五项措施操作程序的通知》(晋政办便函〔〕20号)

(六)《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若干意见操作程序的通知》(晋政办便函〔〕22号)

二、申报范围

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分别奖励万元、3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万元。

鼓励研发平台增加科技投入

新落户的国家级、省级研发检测机构新购置的研发仪器设备,按购置费的20%补助,最高万元。新落户的国家级、省级产业研发检测机构,按年度运行经费的20%补助,期限2年,每年最高80万元。

促进公共服务平台发展

对市政府引进的公共服务平台与本市企业合作实施的研发咨询项目,按税票金额的20%补助,最高50万元。对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的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性、共性技术研究、推广项目,按专项投入费用的30%奖励,最高30万元。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本市企业超30家(以年度有效协议为准)的奖励10万元,超60家的奖励20万元。公共服务平台牵线促成本地企业与国内外研发咨询机构达成技术、管理业务合作的,按合同金额的1.2%奖励,最高50万元。

鼓励项目建设提速

对按既定计划目标建成投产、且纳入统计部门工业固投统计的省、泉州、晋江生产性重点建设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推动重点商贸项目建设

对按期建成投用的民营企业投资(控股)的省级、泉州级、晋江市级现代物流重点建设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对通过省“6·18”项目平台对接成功并顺利实施或投产的项目,奖励5万元。

鼓励物流企业特色发展

1.对民营企业新建0吨以上粮食标准仓库的,仓库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元;新建吨以上大型食用油罐的,油罐容量每吨补助元;新建大型粮油加工厂且日加工达吨以上的,按日产成品量每吨补助元,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万元。

2.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含示范加工企业、销售店)”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1.5万元。

三、申报要求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三创园办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并切实抓好申报材料的催报、初审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窗口(18、19号窗口)。申报时间为年4月7日—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发改窗口、重点项目管理科、投资科、粮储科;邮箱:jjfgjs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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