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资讯晋江市深沪镇中心幼儿园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现将年秋季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名额
小班:名(4个班)
二、招生对象
小班:3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条件及招生办法
(一)服务区内对象及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以深沪镇东安、南春、璧山、后山社区户口内人员,符合国家计生政策、能提供片区内户口证明。
2、登记时间:
5月21至22日入园登记;8月下旬公布资格审查与录取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时须提供:(1)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籍证明、直系关系证明;(2)深沪卫生院体检合格证;(3)预防接种卡。
(二)政策照顾对象及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及提供的材料
(1)驻晋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报名时须提供:①军衔证;②户口簿、直系关系有效证明;③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④体检合格证;⑤预防接种卡。
(2)上级驻晋江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报名时须提供:公务员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户口簿、房产证及直系关系有效证明。
(3)符合《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晋委发〔〕7号)、《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精神的1至3类人才的子女。报名时须提供:①填写并提供经公务员局、教育局核准的《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②个人身份证明及户口簿;③体检合格证;④预防接种卡。
(4)参照《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精神,规模企业(年在晋江纳税额万元及以上)的核心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且年按50万元及以上年薪缴交个人所得税)的直系子女。报名时须提供①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和个人完税证明;②个人身份证明及户口簿;③务工合同;④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⑤体检合格证;⑥预防接种卡。
(5)镇级机关各单位、教育部门、在职教职工子女。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籍证明、直系关系证明;②深沪卫生院体检合格证;③预防接种卡。
(2)(3)(4)(5)类对象均采取居住地最近申请的原则照顾入学。经本园研究确定后,给予照顾入园。
2、登记时间:5月21日至22日;8月下旬公布资格审查与录取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点
深沪镇中心幼儿园二楼行政办公室(咨询)
五、其他:
1、登记时请提供以下原件及A4纸复印件以便验证,材料不齐全,不予办理报名。
(1)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籍证明、直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的《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及复印件。
2、报名时上交:(1)《户口簿》复印件;(2)《单位行政介绍信》复印件;(3)《独生证》复印件;(4)《预防接种卡》复印件;(5)加盖深沪中心园园章的《体检表》原件。
注:招生后如有剩余学位,单位将另行在网站发文通知。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本《意见》由本学园负责解释。
附件:
1、《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
2、《晋江市小学(幼儿园)就近入学(扩招对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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