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晋江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发布,共

12月20日

晋江市机构改革工作大会召开

标志着

晋江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

《晋江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方案》明确了晋江市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机构设置等内容。

晋江市确定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含泉州市级派出机构1个)。其中,党委机构8个、政府工作部门28个、泉州市级派出机构1个。同时,《方案》统筹推进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等其他各项改革。今年12月底前,晋江市级机构改革有关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明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落实改革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要细化工作进度,坚持目标导向,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泉州市委要求进一步细化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到分工合理、程序清晰、时间节点明确,确保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稳妥有序推进,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在新旧机构交替中,有序做好人员转隶、新机构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特别要确保涉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的有序衔接,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要严明纪律规矩,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使社会各界

了解本次机构改革总体部署

党委政府机构设置等相关情况,

晋江电视台记者采访了

市委机构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

该负责同志对此进行全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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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方案》对机构改革提出了哪些总体要求?

答:《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本次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市主要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同中央、省保持基本对应,与泉州市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市、镇(街)各层级、党政群各领域改革,优化政府机构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作用,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结合晋江市实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国际化创新型品质城市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本次机构改革,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省委、泉州市委具体部署下,由市委负总责,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2

问:这次我市机构改革后,市级设置了多少个党政机构?

答:《方案》明确,我市市级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含泉州市级派出机构1个)。党委机构8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7个;政府工作部门28个;泉州市级派出机构1个。

机构的设置情况?

3

请介绍一下市委、市政府机构的设置情况?

答:

中共晋江市委共设置党委机构8个

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组建市监察委员会,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7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加挂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机要局、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市档案局牌子;

组织部加挂市公务员局、老干部局、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

宣传部加挂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

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中共晋江市委机构设置

(请旋转手机查看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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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8个:

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统计局、金融工作局、信访局、城市管理局

办公室加挂外事办公室牌子;

发展和改革局加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民政局加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牌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农业农村局加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退役军人事务局加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

晋江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请旋转手机查看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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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问:对应上级改革中,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有哪些?

答:主要有以下三大方面:

第一、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1)组建市监察委员会

将市监察局的职责,以及市人民检察院有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职责整合,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不再保留市监察局。

(2)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3)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4)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5)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

(6)将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7)将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8)组建市委财经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9)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局。

(10)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

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二、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1)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调整优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2)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

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的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对外保留市公务员局牌子。

(3)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老干部工作

将市委老干部局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加挂市委老干部局牌子,对外可使用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名称;加挂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牌子。

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由依托市委组织部改为在市委组织部加挂牌子。

不再保留市委老干部局。

(4)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

将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新闻出版以及市广播电视事业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牌子。

市委宣传部承担对外宣传和政府新闻发布相关职责,对外加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

(5)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职责并入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加挂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牌子,对外可使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名称。

不再保留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6)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

将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的职责划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外加挂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7)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将市侨台外事局承担的侨务工作职责划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外加挂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将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行使。

第三、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

(1)组建市自然资源局

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资源、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以及海域海岛等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和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2)组建市农业农村局

将市农业局除林业管理以外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渔业管理等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加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市农业局。

(3)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

将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涉及文化管理职责、市旅游事业局承担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4)组建市卫生健康局

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等职责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保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

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5)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拥军优属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6)组建市应急管理局

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消防大队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地震办的抗震救灾,市农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草地防火相关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优化市司法局职责

将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政府法制职责划入市司法局。

(8)优化市审计局职责

将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职责划入市审计局。

(9)优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

将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保护、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价格监督检查,市商务局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职责整合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10)优化市生态环境职责

将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保护职责划入泉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派出的市生态环境部门。

(11)优化市医疗保障职责

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管理职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城乡医疗管理救助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职责等划入泉州市医疗保障部门派出的市医疗保障部门。

其他不再设立的机构:

(1)

不再设立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2)

将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

5

问:这次机构改革中,与中央及省级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有哪些?

答:与中央和省、泉州市机关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有:市委办公室、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

(1)组建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市市政园林局的全市范围内绿化工作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职责,市农业局的林业管理职责、草地监督管理职责以及相关部门承担的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归口市自然资源局管理。

(2)优化市委办公室职责

将市侨台外事局(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承担的台港澳事务职责、市档案局(市档案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加挂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委机要局、市档案局牌子,对外可使用市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市密码管理局名称。市档案馆作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设置。

(3)优化市政府办公室职责

将市侨台外事局承担的外事管理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加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市侨台外事局。

(4)优化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责

将市商务局(市粮食局)承担的粮食和物资储备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职责交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担。

(5)优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

将市市政园林局承担的市政道路建设管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承担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统一承担全市市政道路和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职责。

不再保留市海洋与渔业局。

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有: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府信访局、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

(1)组建市城市管理局

将市行政执法局整体职责、市市政园林局除市政道路建设、园林绿化、涉水外的职责等整合,划入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市政园林局、市行政执法局。

(2)组建市体育局

将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的体育工作职责划出,组建市体育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3)重新组建市科学技术局

将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除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科学技术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4)调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管理体制

将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由市委办公室的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信访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组建市委信访局,与市政府信访局合署办公。

(5)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更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优化市水利局职责

将市市政园林局承担的指导城市用水、城市供水、城市污水处理、监督水务(给水、排水、中水)等涉水职责、市国土资源局承担的库区移民管理职责划入市水利局。市水利局承担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

(7)优化市商务局职责

将市政府办公室的口岸管理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6

问:《方案》对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如何统筹推进?

答:人大机构改革方面,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作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

市政协机构改革方面,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组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群团组织改革方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群团组织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进一步抓好各群团改革方案落实,改革机关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将群团组织改革与机构改革相结合,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其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7

问:《方案》对事业单位改革方面作了哪些部署?

答: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市委和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将市委党史研究室与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整合,设置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党委和政府直属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并入相关党政机构。确需单设为行政机构的,要整合相同相近的行政职能,在精简的基础上综合设置,计入机构限额。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

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8

问:《方案》对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作了哪些部署?

答:《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泉州市的改革要求,把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将“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贯穿于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加快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线上线下一体化,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制度,用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最快的速度把企业和群众的事情办好。推进供水、供电、供气等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公共事业部门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9

问:《方案》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了哪些部署?

答:《方案》明确,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在相关领域整合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市级执法主管部门与执法队伍实行“局队合一”的执法体制,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压实主管部门对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加强队伍建设的责任。除环保监测监察等明确规定实施垂直管理的机构外,其他均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将综合行政执法向镇(街)等基层延伸,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镇(街)综合检查与市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10

问: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方案》明确,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基层政权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调配必须面向人民群众、符合基层事务特点。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要求推进镇(街道)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统筹机构编制资源,不照搬上级机关设置模式,综合设置镇(街道)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镇(街道)相关改革,与市级机构改革统筹谋划、分步实施,使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

11

问: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刚性约束?

答:《方案》明确,强化市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规定的机构限额。

全面清理限额外行政机构,规范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临时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从严从紧控制市党政机构加挂牌子的数量,挂牌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和“事业局”等。临时机构要在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精简整合各类派出机构,全面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

强化编制总量控制,严禁擅自增加编制种类、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确保行政编制不突破中央核定的总量。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全面清理取消擅自设置的机构和岗位、擅自配备的职务。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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