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丨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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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
第十二届晋江国际运动鞋服设计大赛章程
大赛主题
设计引领,智造融合
大赛宗旨
(一)搭建工业设计与制造业对接交流平台。
(二)推动全省制造业与工业设计融合发展。
(三)激发海峡两岸工业设计协同创新意识。
(四)集聚境内外优秀工业设计机构和人才。
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
(三)协办单位:台湾设计学会、福建省工业设计协会、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海峡国际设计网
(四)支持单位:中国工业报社、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台湾产业与设计协会、台湾感性学会、美国工业设计师协会(IDSA)、德国手工业协会、中意设计协会、葡中文化协会、美国普渡大学、美国都市大学、美国休斯顿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美国伊利诺大学芝加哥分校、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建筑学院、意大利LABA美术学院、葡萄牙ESAD艺术与设计学院、土耳其恰纳卡莱大学、罗马尼亚蒂米什瓦拉西部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日本东京理科大学、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中关村工业设计产业协会、福建省工业设计与服务制造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厦门市工业设计协会、漳州市工业设计协会、穿针引线网络公司、设计在线网、CFW服装设计网。
参赛范围
产业装备、智能产品、时尚服装、运动鞋服以及其他行业具有前瞻性、实用性的工业设计产品或作品。
参赛对象
境内外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以及对工业设计有兴趣和热情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企业、机构、团队或个人名义报名提交作品参赛。
奖项设置及政策配套
(一)大赛主要奖项
如各组别有效作品数超过件,优秀奖增加3项,如有效作品数超过件,优秀奖再增加2项。
产业装备组、智能产品组、时尚服装组、运动鞋服组中任何一组收到的参赛作品数量在件以下的,将取消对该组别进行单独评奖,该组别收到的参赛作品统一归并综合组进行评奖。大赛与“金食奖”国际食品包装设计大赛、第二届晋江市泳装设计大赛两个行业赛事联动,食品包装行业赛事作品可同时提交大赛综合组参与评审,泳装行业赛事作品可同时提交大赛运动鞋服组参与评审,同时两个行业赛事评出的单个最高奖项作品分别直接作为大赛运动鞋服和综合组入围作品参与终评。
(二)大赛附加奖项
对受托组团参赛且提交作品参赛主创人数达40人以上的境内外社团组织、院校,由组委会颁发组织奖证书,并给予1.5万元组团参赛费用补助。同时,设立3项优秀组织奖,对积极组织参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团体,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并给予每个获奖团体3万元奖金。
(三)大赛配套政策
1.初评入围参赛者向组委会提供作品实物或手板模型,按元/件套由组委会给予制作费用补贴。原则上时尚服装组和运动鞋服组必须由参赛者自行提供,其他组别入围参赛者无法提供作品实物或手板模型的,须发送作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入围作品手板模型。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入围作品实物、模型或3D源文件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入围作品实物或模型将长期放置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不予退还入围参赛者。
2.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特别奖、金、银、铜奖获奖者到晋江创业、就业,可凭获奖证书向晋江市人社局申请认定为晋江市优秀人才,享受晋江市向优秀人才提供的人才津贴和补贴、住房保障、创业扶持等扶持政策。
3.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获奖者入驻晋江市相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创业的,可凭获奖证书,享受晋江市鼓励文化创意领军人物或优秀团队入驻晋江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政策。
4.福建省制造企业购买对接大赛入围作品进行产品转化开发的,优先列入省、市、县三级工业设计成果转化专项并予以支持。
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符合上述参赛范围,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权利;参赛者必须承诺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纠纷,一概由参赛者承担责任,且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组委会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对入围参赛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异议,可将相关证据发送到组委会邮箱(hxbfj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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