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ldquo海峡杯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举办年“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

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54号),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对接境内外工业设计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年“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设计引领智造融合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主办单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泉州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

  (四)协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台湾设计学会、福建省工业设计协会、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海峡国际设计网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大赛组别:大赛围绕福建省制造业重点产业布局,设置高端装备组、智慧生活组、服装组、鞋类组和综合组5个组别;

  (二)参赛对象:境内外制造业企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设计师、设计爱好者等。

  四、赛制及赛程安排

  

大赛按组别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入围奖。每个组别设置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优秀奖10项、入围奖若干项,并从5个组别的金奖作品中评选出大赛特别奖1项。

  大赛按申报、初评、复评、布展、终评五个阶段设置赛程。其中,大赛申报截止日期为年8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省有关行业协会积极发动本地区、所属单位及个人参与大赛;参赛单位或团体通过登录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官方网站(   (二)各单位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优秀项目要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落地”实现产业化情况,加快成果的对接转化,积极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丽瓶、鲍莲花

  联系-

  电子邮箱:hxbfjjj

.   组委会办公室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年5月13日

附件:年“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活动方案

设计引领智造融合

大赛组别

大赛围绕福建省制造业重点产业布局,设置以下5个组别:

(一)高端装备组:侧重智能制造与前沿科技的设计,包括交通工具、生产设备、工作装备等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二)智慧生活组:侧重信息交互与人文关怀的设计,包括电子信息、日用消费、居家生活等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三)服装组:侧重美学品质与时尚趋势的设计,包括生活、工作、运动等领域的服装产品和服务;

(四)鞋类组:侧重运动科学与生活方式的设计,包括运动、休闲、健康等领域的鞋类产品和服务;

(五)综合组:侧重创新创意与商业价值的设计,包括除上述4个组别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参赛对象

境内外制造业企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设计师、设计爱好者等(如以团队报名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

奖项设置及政策配套

(一)大赛主要奖项

1.大赛按组别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入围奖。每个组别设置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优秀奖10项、入围奖若干项,并从5个组别的金奖作品中评选出大赛特别奖1项。

2.各个级别奖项均由组委会分别颁发奖金、证书和奖杯(优秀奖、入围奖仅颁发奖金、证书),其中:特别奖奖金30万元(其中,大赛奖金20万元,落地奖金10万元)、金奖奖金10万元(其中,大赛奖金7万元,落地奖金3万元)、银奖奖金5万元(其中,大赛奖金3万元,落地奖金2万元)、铜奖奖金3万元(其中,大赛奖金2万元,落地奖金1万元)、优秀奖奖金0.5万元、入围奖奖金0.2万元,获得大赛特别奖的选手不重复享受单组别金奖奖金。大赛奖金在颁奖仪式结束后直接兑现,落地奖金在获奖作品两年内落地福建并实现量产后兑现,;以个人名义参赛的获奖作品,主创人员两年内在福建就业、创业的,视为作品落地,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3.高端装备组、智慧生活组、服装组、鞋类组中任何一组收到的参赛作品数量在件以下的,将取消对该组别进行单独评奖,该组别收到的参赛作品统一归并综合组进行评奖。

(二)大赛附加奖项

1.对受托组团参赛且提交作品参赛主创人数达40人以上的境内外社团组织、院校,由组委会颁发组织奖证书,并给予1万元组团参赛费用补助;

2.设立5项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并给予每个获奖团体2万元奖金;

3.评选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三)大赛配套政策

1.优秀奖及以上获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将长期放置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不予退还参赛者,组委会按0元/件(套)给予制作费用补贴;

2.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特别奖、金、银、铜奖获奖者到泉州市辖区范围内创业、就业的,可享受泉州市或所在县(市、区)人才、住房和创业扶持等相关政策。

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符合上述参赛范围,具有市场价值和可实现性:创意类作品应以实物或图形、文档、模型体现创意设计,可以是面向未来生产方式的概念性创意,也可以是对传统产品革命性的替代解决方案;产品类作品应以有形、有使用价值的工业产品和消费品参赛,在产品的外观、结构、材料、功能、色彩或其结合上体现创意设计点,并具有实用性;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曾经在其他工业设计大赛上获奖的不予评选;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权利,如发生纠纷,由此产生的责任一概由参赛者承担,且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同时不再递补相关奖项;

3.组委会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对入围参赛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异议,可将相关证据发送到组委会邮箱(hxbfj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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