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女子听闻丈夫有外遇为弄清是谁
记者搭乘电梯来到17楼,只见民警、消防员都在现场,女子的家属也来到了现场,女子就坐在17楼楼顶边缘处,只要稍不留意就会掉下去。期间,民警、消防员还有家属多次想上前劝说女子下来,但女子的情绪一直较为激动,怎么也不愿意到安全地带。
更让人担心的是,该女子所处楼层高,对面没有楼房。“这些楼层阳台都设置防盗窗,我们没办法通过攀爬实施保护措施。”消防员说,该楼前还有一建筑物,没有空间让消防员铺设救生气垫,“楼层太高,就算铺设了救生气垫,怕也不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据了解,该女子姓陈,石狮人,50多岁。
究竟因何事要跳楼?
陈女士女儿和陈文荣局长扶着她从楼顶边缘下来。
陈女士不让任何人接近,其丈夫、亲人及民警、消防员等都在楼道里,不敢轻举妄动,双方一直僵持着。陈女士究竟因何事要跳楼呢?
陈女士的丈夫王先生说,前些日子,妻子听别人说自己有外遇,并和那女子在外面租房。“那些人告诉我妻子说我和那女的感情很好,我妻子听到这些后立马抓狂。”王先生说,听到传闻后,陈女士就开始向那些说传闻的人追问,想找出最先说的人。“问完一个再一个,从石狮问到了晋江,就是要弄清楚这件事情。”
陈女士的另一位亲属说,一位说传闻的老人在电话里告诉陈女士,她是听别人说的。当陈女士来到晋江找她追问那个“别人”是谁时,老人改口说是自己说的。陈女士不相信,情急之下,就跑到楼顶说要跳楼。
记者采访时,王先生曾试图翻过窗台到达天台,但陈女士到楼顶后,不愿让王先生靠近,扬言王先生一靠近就跳下去。“她说事情不属实,那就找到最先说这一传闻的人到现场和她当面对质。”对妻子的这一举动,王先生表示很无奈。他说:“这些事情根本就不存在,一个传一个,越传越离谱。不知道她们是怎么说起这些子虚乌有的事的。”王先生说这些时,在一旁的家属也表示气愤,并希望陈女士能够尽快平安地下来。
众人劝说4个多小时女子不为所动
昨日下午4点左右,陈女士终于同意一位亲属老人上前。该老人劝说了一个多小时,陈女士仍不下来。
期间,王先生及其他亲属欲上前劝说时,陈女士多次情绪激动,阻止他们上前,现场的人都束手无策。下午6时许,陈女士儿子从石狮赶到现场,陈女士同意儿子上前,并愿意与其交谈。但一个多小时过去了,陈女士还是坐在那里。
已经过去4个小时了,在场的人不禁为陈女士捏了一把汗:天暗了,风越来越大,她撑得住吗?万一失足掉下去怎么办?
劝说期间,陈女士要求与说传闻的人一一进行对质,她想弄清楚丈夫有外遇这一传闻的真假与始末。考虑到陈女士的安危,在场的人连忙找来那些说过这一传闻的当事人。她们虽都与陈女士对了话,但陈女士仍不愿从楼顶下来。
公安局局长苦劝两个半小时女子终于下来了
昨晚7点30分左右,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赶到现场。陈文荣表明身份后,陈女士经考虑同意他上前。
“你要冷静下,已经是当奶奶的人,有事可以好好谈。”陈文荣翻过窗台,边慢慢靠近陈女士,边言语安慰她,担心与大家僵持了四个半小时的陈女士因体力不支加情绪激动不慎跌落。
陈文荣耐心地对陈女士进行劝说。期间,陈女士女儿、说传闻的当事人也都参与到陈局长和陈女士的对话中。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劝说,晚上10点左右,陈女士终于表示要下来,在场的人也都松了一口气。
至此,陈女士在高空中已足足坐了7个小时。当女儿和陈文荣局长扶着她从楼顶边缘下来时,记者注意到,陈女士脸色煞白,全身不住地发抖。
据了解,为了弥补陈女士,说传闻的当事人给予了她一定的经济补偿。(记者柯雅雅林小杰秦越通讯员熊过煌文图)
晋江违法使用远光灯违法使用将被罚元记1分
天色一黑,晋江市区的街头,随处可见车辆开着远光灯驶过。刺眼的光芒,让人看了有些眩晕。记者走访中发现,很多人都认为,随意使用远光灯是最令人讨厌的不文明驾驶行为之一。然而,为何还那么多人乱用远光灯?晋江交管部门分析,一方面,有些车主不懂得如何使用灯光;另一方面,有些车主文明驾驶的意识欠缺。对此,即日起,晋江交管将全面整治违法使用远光灯行为,希望市民提高认识,互相尊重,注意合理使用远光灯,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现象:远光灯使用很随意
日前,记者随晋江交管大队陈埭中队特意选择了照明条件良好的市区一路口进行设卡,整治违法使用远光灯行为,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先予进行警告教育。
当时已是晚上11时,记者发现,虽然该路段照明条件良好,但在1个小时内共约20部车辆违规使用了远光灯,占总通行车辆的约20%。“虽然这个占比不是非常高,但远光灯的危害大,一辆车开了远光灯,可以影响到多辆车的安全驾驶。”陈埭中队有关负责人指出。
在民警的警告教育下,多数车主自动关掉远光灯,但也有个别车主点头答应后仍继续开着远光灯离去。
在记者的询问中,很多开远光灯的车主都表示,没太在意自己开的是远光灯还是近光灯,“习惯了,只要车灯亮着就行”。
“有些车主的意识确实有待加强。”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对这类行为进行严格取证,一旦查实,将坚决予以依法处以罚款元记1分。“处罚不是目的,是想让那些违法不改的市民能提高认识,知道开车上路就要文明驾驶、互相尊重,这样,你我都安全,道路才平安。”
违法使用远光灯隐患多
交管部门介绍,远光灯可以提高视线,扩大观察视野。在没有路灯的漆黑路面上,开启远光灯后的可视范围要远远大于只开启近光灯。在这样的环境下,开启远光灯非常有必要。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开启远光灯会带来不少安全隐患。
隐患一:瞬间致盲
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续2秒左右的时间。在这2秒的时间里,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隐患二: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
夜晚视线不好,因此人眼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本来就会打折扣。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启远光灯对人眼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当你开启远光灯,对向来车误判了你的车速和距离,本该减速会车,但他却放心地避让其他车辆或借道超车,此时极易发生危险。
隐患三: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
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从而会采取错误的操作。
隐患四:当后车开启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如果赶上你的车是浅内饰,那车内无疑就像开着灯一样明亮。这样会缩小你前方路况的可视范围,且无法通过后视镜看清后方情况,极易采取错误操作而发生意外。
正确使用远光灯利人利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三)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四)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五)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六)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对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以罚款并扣分的处罚;在机动车年检安全检测时,对私自安装强光灯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将不予核发合格标志。
交管部门提醒,夜晚视线不好,放慢车速永远要比开启远光更加有助于安全。当遇到对面来车频繁切换灯光照射自己时,应当检查自己的远光灯是否在无意中开启。经常在城市中使用的SUV车型车主,如果有大灯调节功能的,尽量将大灯角度调低。(记者齐玉波秦越通讯员丁汉钦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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