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两月未破案受害者可享补偿金晋

——点击蓝字轻松   通讯员_陈耀宗庄凌龙

昨日上午,拿到元救济补偿金的彭小姐笑容满面。她是晋江市公安局一项为民服务新措施的首批受益者之一。

  昨日,在晋江市公安局召开的“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暨群众路线教育”新闻发布会上,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宣布启动“两抢”救济救助补偿机制。

  据悉,只要在晋江市行政辖区内发生的“两抢”案件,造成被抢者受伤或随身财物损失,自案发之日起,两个月后公安机关尚未破案的,由中国人保财险晋江分公司按确定的标准,给予被抢者一定救济救助补偿。

  今年4月7日凌晨4点,安海的彭小姐独自一人走在路上,被一名男子抢走了手机。至今,警方仍未侦破这起案件。昨日,彭小姐与另外12名“两抢”案件中的受害者领到了共计元的补偿金。

  彭小姐说,接到公安局要给她发补偿金的电话时,她根本不敢相信,认为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直到昨天她真的拿到了补偿。

  陈文荣介绍,建立“两抢”案件救济救助补偿机制,对尚未破获的案件,补偿金可以对受害者起到精神上的安慰。另一方面,表明警方的决心,向“两抢”犯罪嫌疑人宣战,让犯罪嫌疑人不敢在晋江作案。更重要的是,倒逼公安机关建立科学考评机制,通过绩效考核的杠杆对民警破案率进行考评,提高全市公安机关的破案率,并将此作为晋江市公安局践行群众路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

  救济救助机制规定,在“两抢”案件中,受害人若人身受到伤害,依照“轻微伤、轻伤、重伤、死亡”等不同程度伤害给予救助补偿,最低一次性给予元,最高3.5万元。另外,在“两抢”案件中,受害人若财产损失达元以上,给予救济补偿,最低一次性给予元,最高一次性给予0元。

  目前,晋江市“两抢”案件从年前的平均每天30多起下降到现在的日均发案1起。今年上半年,“两抢”案件的“零发案”天数达到52天。6月份,共立“两抢”案件33起,破27起,破案率达82%。

  这项机制,是晋江市公安局联合中国人保财险晋江分公司一起推出的。记者了解到,该机制为全省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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