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告年3月3
王清辉(公民身份号码):
本院对原告骆炳秋与被告王清辉、王志诚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王志诚向本院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副本。被告王志诚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骆炳秋一审提出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磁灶人民法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
晋江市人民法院
福建晋江佳峰陶瓷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晋江市群英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晋江佳峰陶瓷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闽民初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福建晋江佳峰陶瓷建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福建省晋江市群英包装有限公司货款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即自年8月5日起至付清货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元,由福建晋江佳峰陶瓷建材有限负担。你单位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江市人民法院
赖天宝(公民身份号码35196609)、
赖宏程(公民身份号码35199301):
本院对原告耿波与被告赖天宝、赖宏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闽民初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赖天宝、赖宏程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耿波借款20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即自年8月3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案件受理费元,由赖天宝、赖宏程负担。你们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磁灶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江市人民法院
陈道传(公民身份号码35196):
本院受理原告陈剑闽与被告陈道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闽民初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陈道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陈剑闽借款3.6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即自年9月14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二、驳回陈剑闽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元,陈剑闽负担元,陈道传负担元。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江市人民法院
董钦家(公民身份号码):
本院受理原告晋江市振隆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董钦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货款人民币元,并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法院判决还款之日的资金占用损失;2.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磁灶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或举证的,视为放弃自己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磁灶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晋江市人民法院
苏长申(公民身份号码35195701)、
苏上贵(公民身份号码35195912):
本院受理原告王卫清、陈银银与被告苏长申、苏上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令:1.二被告偿还二原告借款伍拾万元整(¥)及从年4月14日到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息两分的利息,暂时计算到年11月28日利息为元,总计为伍拾柒万肆仟陆佰陆拾柒元(¥5)。2.二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你们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磁灶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或举证的,视为放弃自己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磁灶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晋江市人民法院
王灿煌(公民身份号码35197509X)、
杨英美(公民身份号码35197710)、
刘明星(公民身份号码35197109X)、
黄晓红(公民身份号码35197104):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支行诉被告王灿煌、杨英美、刘明星、黄晓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供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原告请求我院判令被告王灿煌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包括截至年12月20日已欠利息、罚息、复息.53元,及自年12月21日起至还款款项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息按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付);原告有权就上述被告王灿煌所负债务对被告3、别搞4提供抵押的抵押物即址于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新世纪豪园二期2#-室的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被告2对被告1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年6月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晋江市人民法院
林培波(公民身份号码35198902)、
施养成(公民身份号码35197606)、
林硕响(公民身份号码35198704)、
吴荣建(公民身份号码35198506):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帽支行诉被告林培波、施养成、林硕响、吴荣建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闽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一、被告林培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帽支行借款本金30万元及截至年9月20日已欠的利息、罚息、复息.64元,并支付自年9月2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复利;二、被告施养成、林硕响、吴荣建对被告林培波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林培波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带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林培波、施养成、林硕响、吴荣建共同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江市人民法院
施少怀(公民身份号码35199396013、
施养成(公民身份号码35197606)、
林硕响(公民身份号码35198704)、
吴荣建(公民身份号码35198506):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帽支行诉被告施少怀、施养成、林硕响、吴荣建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闽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一、被告施少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帽支行借款本金30万元及截至年9月20日已欠的利息、罚息、复息.51元,并支付自年9月2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复利;二、被告施养成、林硕响、吴荣建对被告施少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林培波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带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施少怀、施养成、林硕响、吴荣建共同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江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晋江市华昌陶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079)、
李明开(公民身份号码35197609)、
陈冷燕(公民身份号码35810705):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泉州中泉制釉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晋江市华昌陶瓷有限公司、李明开、李建成、王素治、陈冷燕、张峰梅、李宣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闽民初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裁定: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你们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磁灶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重新指定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举证的,视为放弃自己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磁灶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晋江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晋江市华昌陶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079):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泉州中泉制釉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晋江市华昌陶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闽民初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裁定: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磁灶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重新指定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举证的,视为放弃自己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6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磁灶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晋江市人民法院
林川(公民身份号码:):
本院受理原告晋江市桥南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林川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闽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林川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晋江市桥南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购房款元及利息。利息自年8月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林川负担。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江市人民法院
蔡碧双(公民身份号码35196009):
本院受理原告许荣宣与被告蔡碧双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书记员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晋江市人民法院
曾文约(公民身份号码:):
本院受理原告曾文捷诉被告曾文约、陈江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闽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曾文约、陈江珍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曾文捷借款1839元并支付利息(其中借款万元的利息自年12月17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判决确定之日止;其中借款339元的利息自年8月16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判决确定之日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曾文约、陈江珍负担。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江市人民法院
东莞市柏代鞋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晋江福兴拉链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柏代鞋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晋江市人民法院
陈清谋(公民身份号码002196307):
本院受理原告晋江伟泰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清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晋江市人民法院
吴幼致(公民身份号码35197710):
本院受理原告张冬问与被告吴幼致、鑫盛达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晋江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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