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南湾中学年秋初一招生公告
南湾中学年秋初一招生公告
根据《晋江市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晋政办〔〕40号)和《英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初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就晋江市南湾中学年初一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年秋季招生初一年招生计划数
班级数:8个学生数:个
二、招生范围
港塔行政村、埭边行政村、东埔行政村、柯坑行政村、嘉排行政村、沪厝垵行政村、湖尾行政村、后头行政村、三欧行政村、谢厝街行政村、锦江行政村。
三、材料登记、审核、注册时间
1、登记时间:(注意不同小学办理的时间不一样)
登记对象
登记材料
时间
具体时间
安排
晋江十小嘉排小学
凫美小学锦江小学
埭边小学东埔小学
7月13日
上午
8:30-11:30
柯坑小学海峰小学
港塔小学凤山小学
达德小学英埔小学
7月13日
下午
14:30-17:00
2、审核时间:7月14日-7月15日
3、注册时间:7月16日上午8:30-11:30
四、登记、注册地点:南湾中学科技楼二楼大厅
五、需提供的材料
1、晋江户籍学生:
(1)《南湾中学年秋初一新生登记、审核、注册时间通知书》,并于报名时上交。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主要三份:①户主页(首页有家庭住址的)、②家长(父母)所在页、③学生本人所在页的,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必须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所在村委会开具的亲子证明:要注明家长(父母)姓名、学生姓名、学生的出生年月日及亲子关系。
(3)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都要(单亲家庭除外),孤儿的提供监护人证件。
2、非晋江户籍学生
(1)第一类:已在我校服务区内购房的:①提供父(母)的房产证或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②户口簿(需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③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类: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①提供过去一年(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以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②《户口簿》(需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③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第三类:学生父(母)取得服务区内《居住证》、《劳动合同》的。①提供《居住证》;②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及近半年的完税证明等);③《户口簿》(需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④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办理时间统一截止为年3月1日前,即年3月1日前办妥的证件认定为有效证件。无法完整提供以上有效证件和全国电子学籍手续不完整的,不纳入我市初中招生对象,此类对象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
六、注意事项
1、服务区内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按以上三类对象的顺序优先接收。
2、以上所有需复印的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所需提供的证件的顺序装订。户口簿复印件主要三份:①户主页(首页有家庭住址的)、②家长(父母都要)所在页、③学生本人所在页的(户口簿材料可正反面复印)。
3、按照上级规定,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整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证件办理超过时间的(办理居住证时的凭条不作为有效证件);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全国电子学籍信息的;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的来晋务工子女,有以上情形的,学校一律不予招收入学。如果成功报名注册后在材料复检或上级有关部门认证中发现造假或不实现象的,也将会取消已取得的入学资格。
4、因学校管理和学生安全的需要,16日注册时会同时办理校服、保险等自愿购买项目,请家长带好相关费用。
5、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请详看纸质入学注册通知书。
晋江市南湾中学
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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