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园公告晋江市紫帽镇中心幼儿园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江市紫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紫帽镇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年秋季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根据划定的招生片区,组织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

(三)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原则。

1、“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房产、户籍同属片区并实际入住);实际入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并实际居住服务片区,视为片区户口。“‘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或发证机关认定盖章的《房产证》影印件;《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申请入学。

2、“分类招生”:根据容量按“①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住宅60㎡及以上)→②小户型住宅(60㎡以下)落户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子女、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

3、“电脑派位(抽签)”:因学位等教育资源限制等原因,辖区入学对象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的,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入学对象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

二、招生名额

小班:5个班,-名幼儿

三、招生对象

小班:3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

四、报名程序与时间

(一)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5月10日前,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月5日-7月6日,接受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15日前后,公布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结果;如需要电脑派位(抽签)招生,公示电脑派位(抽签)时间、地点、办法。

7月25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容量已满的,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容量未满的,8月24日起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

9月1日前,招生结果送紫帽教委办审核。

(二)未按时报名儿童入学的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者,应于学园招生时间前提出申请,经学园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超过申请期要求报名者,将引导至附近集体、民办幼儿园就读。

五、招生办法

1、“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

住宅、户籍同属学校片区的“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直接申请入学。

(1)社区八个行政村(浯垵村、塘头村、洋店村、园坂村、霞茂村、湖盘村、紫星村、紫湖村)住户“两一致”对象,凭《户口簿》,在我园直接申请入学。其中,该“两一致”对象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本社区,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实际居住的,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可申请入学,容量不足时,按“扩招对象”类别派位入学。

(2)社区购房落户对象,根据分类招生顺序,凭《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学,学园容量不足时,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就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3)“两一致”中的“拆迁户”子女入学。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宅暂时分离的入学对象,过渡安置期内,原镇(街道)属幼儿园片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幼儿园或过渡安置地片区镇(街道)属幼儿园申请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征迁协议》、《户口簿》、《租房合同》申请入学。

(4)镇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①在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以界定父(母)身份的同时,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住宅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片区的镇属幼儿园申请入学。

②祖父(母)与孙辈户籍同户的,可参照本条款规定,在提供祖父(母)《行政介绍信》以界定祖父(母)身份的同时,可在祖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住宅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片区的镇属小学申请入学。容量不足时,按“扩招对象”类别派位入学。

(5)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合同制管理员工的子女,根据“分类招生”原则申请入学。在户口、房产、务工所在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A.在学校服务社区内同时拥有房产、户籍并实际入住的,在我园申请入学。

B.在学校服务社区内拥有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在我园按“扩招对象”类别申请入学。

C.没有房产、子女随父(母)落户在企业集体户的(即上文“有户无房”对象),在我园按“扩招对象”类别统筹入学。

2、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63号)精神,凭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证明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申请入学。

(2)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①泉州市第一至第二层次人才,在我镇居住或务工的第三至第四层次人才,其子女可在我园直接申请就读。

②原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年过渡性落实原照顾政策,过渡期至年12月31日;晋江市一至三类及博士人才、集成电路产业一至三类优秀人才和根据《晋江市教育人才“”引育计划》(晋委办发4号)精神引进的高端、高级、骨干人才子女可在我园直接申请就读。

③本部分入学对象凭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泉州市高层次(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附件5)、《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人才证书》或《房产证》申请入学。

符合《晋江市优秀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办法》(晋委办〔〕号)、《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优秀人才认定标准》(晋政办〔〕25号)精神,本部分入学对象凭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附件4)、《户口簿》及《晋江市优秀人才证书》直接申请入学。

(3)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晋江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可在全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个人完税证、《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申请入学。

六、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7月5日-7月6日上午8:30-下午4:30

地点:晋江市紫帽镇中心幼儿园大厅

七、注意事项

(一)入学证件办理时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年小学幼儿园招生,《户口簿》、《房产证》等入学时需提供证件的办理时间截止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

(二)登记(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所提供材料均以A4纸复印)

1、“晋江市紫帽镇中心幼儿园就近入学申请表”(现场填写,自带黑色碳素笔)

2、《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户口簿复印4张:户口扉页、父亲、母亲页、幼儿页,房产证需全册复印)

3、招生-(幼儿园办公电话)

60473349(陈园长)

(陈副园长)

招生监督-(教委办办公电话)

八、本《公告》仅适用于年秋季招生工作,由学园负责解释。

晋江市紫帽镇中心幼儿园

年5月10日

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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