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晋江市实验幼儿园年秋季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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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实验幼儿园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政办〔〕2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现将年秋季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尽力而行、量力而行”、“有效证件、分类招生”原则。

(二)根据容量按“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②扩招对象”的顺序招生。

二、招生对象

招收服务区3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

(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

1.在青阳、梅岭区域世纪大道以东、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区域内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

2.孙辈与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户籍同户的,参照1的规定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扩招对象”类别派位入学。

3.市属国有企业(含驻晋分公司)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子女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办法申请入学。

(二)政策照顾对象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2.优秀人才子女。

(1)泉州市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子女。

(2)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3.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

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

(三)扩招对象

派位(抽签)招收梅青社区原住民“两一致”对象25人。

三、招生时间地点

登记验证:7月27日-7月28日

登记验证采用提前网络预约的形式,请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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